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好景豪园小区因怡景阁B座加装电梯工程引发业主争议。部分业主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破坏登高作业面等问题,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目前,相关情况已引起多方关注。
加装电梯被指占用消防通道
好景豪园小区建于1998年,由多栋高层电梯房及低层楼梯房住宅组成。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怡景阁B座为楼梯房,近期启动电梯加装工程。然而,部分业主指出,施工区域侵占了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导致消防道路宽度不足,登高作业面被覆盖,可能违反消防法规。
现场照片显示,施工区域位于怡景阁B座楼下,原消防通道设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及消防救援云梯登高处”的标识。业主测量发现,施工后剩余道路宽度仅3.3至3.6米,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4米标准。此外,电梯基座覆盖了部分消防车登高操作面,面积约6至8平方米。
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引质疑
业主提供的电梯设计建筑施工图由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施工图未标识怡景阁B座楼下与花基之间的消防通道,仅标注了翠景阁楼下的通道,导致前者被占用。根据现场安全标识及实际救援情况,对翠景阁ABC座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及财产。
展开剩余71%据业主反映,怡景阁B座正对翠景阁B座(二类高层建筑),但设计单位却套用《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指引》中针对9层及以下老旧小区建筑的标准,未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高层建筑的特殊消防要求,严重影响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
此外,图纸注明“车位保留原状”,但业主反映,施工已导致至少3个车位被占用。若怡景阁ABC座全部加装电梯,预计将减少10至12个车位。由于车位属小区公共资源,业主对公共利益受损表示不满。
据了解,业主此前已向街道办、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反映情况,但尚未得到明确解决方案。部分业主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评估施工方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与安全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明确禁止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障碍物。此外,《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业主共有,不得擅自占用。
业主诉求
部分业主提出以下要求:立即停工拆除:10日内拆除侵占消防通道的违建;恢复原状赔偿:修复消防设施及绿化,赔偿业主公摊损失;追责调查公示:严查违规审批及施工,公开处理结果;长效监督机制:设立消防投诉箱,街道办月度巡查公示。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沟通中。相关部门尚未就业主的质疑作出正式回应。事件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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